索引号 | 11460000008174507q/2018-00148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标题 | 原海南省国家税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8-03-20 | |
文件类型 | 废止时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www.hi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0号,邮编:570105,电话:0898-66508773,传真:0898-66509301)。
一、概述
2017年,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税收热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积极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切实保障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海南国税公信力。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
认真落实总局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部署,结合全省国税工作实际,修订、补充和完善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协调配合、监督指导、考核评议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运行与保障机制,明确各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理顺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网站及微博微信发布等工作,形成了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对全省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情况,将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措施、税收行政权力清单、税收个案批复、税收征管和服务规范、税收收入统计数据、纳税信用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信息、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税收信息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作为重点公开方向,把税收规范性文件、办税流程、优化服务措施、涉税咨询途径等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税收动态、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标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三证合一”等社会关心的问题作为重点公开内容,使公开内容与纳税人需求趋于一致、与社会需求趋于一致。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增强公开的广泛性和实用性。一是网站公开。重点强化公告发布、涉税查询、办税指南、留言咨询等功能,在内容集中度、网站浏览体验、办税参与度上得到了较大改善和提升,将海南国税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二是办税服务厅公开。统一全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规范公开内容。在办税服务厅发放宣传册,《办税指南》等资料,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三是传统媒体公开。通过党报党刊、省广播电视台、《中国税务报》、《海南日报》等新闻媒体,定期发布国税专题报道、新闻税收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四是新媒体公开。充分发挥海南国税app 和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提升政策解读效果,扩大发布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用户体验。
(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严把信息审核录入关。按照《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需要公开的涉税信息经处室领导或分管局领导审核通过后确定专人进行录入公开,有效防范涉税舆情的发生,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失泄密事件。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有效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通过门户网站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征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加大政务公开的实施力度。按照网站改版与调整要求,加大,加强对各市县局网站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多次下发通报,有效促进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充分借助海南国税门户网站、微博微信、12366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在线访谈、行风热线等多种渠道和载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有效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一)各类涉税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凡是属于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媒介、办税服务厅、税法辅导、户外led屏、微信、微博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和转载税收政策、税收动态等涉税信息15904条。“海南国税”微信平台关注用户数超过3万人,公众点击浏览量超过70万次。
(二)相关要点信息公开情况。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开展税收宣传,全年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大众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上发表新闻报道136篇,被媒体转载500余次。优化办税培训辅导,及时准确公开最新的税收政策。在原有纳税人网上学堂和现场培训的基础上,创新借助直播平台开展纳税培训。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举办“网络直播培训”29期,超过27548户次纳税人关注。通过实体纳税人学堂联合地税开展283次纳税人培训辅导,共培训32630人次。及时发布人事信息,2017年,省局门户网站共公布各类人事信息13条。
(三)公共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逐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的公开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政府采购信息,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等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在税收执法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深入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评选出的a级纳税人信息在门户网站和《海南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公布。以纳税人权利义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纳税服务规范等为重点,全年共发放办税指南、热点问题解答、政策解读等宣传资料16万余份。
(四)与纳税人互动交流情况。开展各种主题的“在线访谈”活动和“行风政风热线”活动,与纳税人和公众进行实时在线交流,即时解答纳税人和公众提出的涉税问题,听取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事项回应工作。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各种涉税咨询问题,向纳税人宣传税收相关政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理业务咨询242229人次,网上解答纳税人咨询问题212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包括网上申请12件,信函申请3件,我们均给予了及时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7年,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7年,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多样化的信息公开需求,以及国税工作快速发展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不够多样、信息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还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今后工作中,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将针对以上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2018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全省国税工作重点任务,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不断提高海南国税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营造阳光透明的公开氛围。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纳税人、社会各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得到理解与支持。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利用好各种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充分发挥网络、报刊媒体作用,积极完善新闻发布会、网络发言人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国税机关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大督办和监督力度。督促相关部门遵照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丰富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坚持事前把关与全程监督相结合,增强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时效性,确保政令畅通。将公开过程置于干部和纳税人的监督之下,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在转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增强公开意识,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通过组织机关和基层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培训,提高系统上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自觉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和考核通报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广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