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460000008174507q/2023-07834 | 主题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3-03-21 | |
文件类型 | 废止时间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时间
计划于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承接总局部署“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任务,对涉及我省的随机抽查对象开展检查。
(二)部署开展省级“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组织对本省随机抽查对象开展检查。
(三)与其他执法部门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三、工作事项
(一)随机抽查主体: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及各跨区域稽查局。
(二)随机抽查对象: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随机抽查事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四)随机抽查方式:定向或不定向抽查。
(五)随机抽查检查方式:采取“直接检查”与“先企业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