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琳、莫欢欢等:
因你(个人)契税未足额缴纳,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已对你(个人)发出《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个人)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限你(个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第一税务分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9号文昌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 63282403/63281261)签收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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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
识别码 |
通知书文号 |
通知内容 |
穆琳 |
110103********0325 |
文昌税一分局局 通 〔2023〕 984号 |
详情见附件 |
莫欢欢 |
331081********6712 |
文昌税一分局局 通 〔2023〕 985号 |
详情见附件 |
特此公告!
附件:穆琳、莫欢欢等《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文昌市税务局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