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于以下单位存在 违反税收管理 的税收违法行为,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决定自 2023 年 12 月20日起停止向以下单位出售发票并收缴你单位的空白发票。因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现将以下《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社会信用代码 |
纳税人名称 |
公告送达文书 |
海南臻源未来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
琼海税嘉积局停票〔2023〕26号 |
|
|
|
|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联系电话:0898-62937623
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