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由于以下单位存在 违反税收管理 的税收违法行为,且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决定自 2023 年 12 月12日起停止向以下单位出售发票并收缴你单位的空白发票。因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现将以下《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决定书》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社会信用代码 |
纳税人名称 |
公告送达文书 |
9146900239679677x9 |
海南尚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琼海税二局停票〔2023〕32号 |
91469002ma5rcmex5p |
海南永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琼海税二局停票〔2023〕31号 |
91460000ma5tb4xh2t |
海南金海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琼海税二局 停票 2023 34 |
460002693197626 |
琼海圣昌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琼海税二局停票〔2023〕41号 |
914690023240633901 |
琼海景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琼海税二局停票〔2023〕40号 |
91469002798736550d |
海南大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琼海税二局停票〔2023〕25号 |
91469002780743330e |
海南炬荣燊房地产有限公司 |
琼海税二局停票〔2023〕26号 |
91469002ma5t5ged9u |
琼海金美康地坪工程有限公司 |
琼海税二局 停票 2023 39 |
460002069666951 |
琼海欧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琼海税二局停票〔2023〕30号 |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联系电话:0898-62937222
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