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那大税费催〔2023〕23003号
纳税人识别号: 91469003ma5t343y71 单位编号: 4690032037264
用人单位全称: 儋州翔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冯行巍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460103********0058
单位地址: 儋州市那大镇兰洋路远都物流城东门1-4号铺面
你单位逾期未履行我局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作出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儋那大税费征决〔2023〕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催告如下:
限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10 日内到 儋州市 税务局 第一 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纳欠缴罗云的社会保险费人民币(大写)¥叁仟零玖拾壹元零角柒分和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后欠缴社会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可以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联系人:李末
联系电话:(0898)23881455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那大税务分局
2023年 11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