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税那大局 通 〔2023〕 4762 号
海南高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91469003ma5t3qp250
事由: 小型微利企业(一般纳税人)应享未享“六税”优惠政策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你公司所属期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存在减免政策应享未享疑点。请你公司就该情况开展自查核实,并及时享受减免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请于2023年11月24日完成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儋州市税务局那大税务分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