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方市税务局派出机构及职责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南60号
办公电话:0898-36680340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等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所税务分局。承担八所镇、新龙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南60号
办公电话:0898-25586909
四更税务分局。承担四更镇、三家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东方市四更镇四更中心学校对面
办公电话:0898-38936588
大田税务分局。承担大田镇、天安乡、华侨经济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东方市大田镇红泉农场红泉大道9号
办公电话:0898-38931518
东河税务分局。承担东河镇、江边乡、国营广坝农场(垦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东方市东河镇东风路36号
办公电话:0898-38952335
感城税务分局。承担感城镇、板桥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东方市感城镇感南村政法路42号
办公电话:0898-3896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