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税二局 送达公告〔2024〕017号
海口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7742778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海口琼山税二局 税通 〔2024〕27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海口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口琼山税二局 税通 〔2024〕27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4年3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海口琼山税二局 税通 〔2024〕 27 号
海口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60100774277812)
事由: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你(单位)开发的海易华庭(海星b座)项目(项目编号:014601001371543),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请你单位自收到本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