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区税送达公告〔2024〕第2006号
梁跃琼(纳税人识别号:460200198304190783):
你(单位)违反税收管理,转让位于海口市的不动产未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9号 )第六十二条,限你(单位)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的15日内办理,逾期拒不改正,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税务事项通知书》不服,必须先依照通知书要求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海口秀英税永兴局通〔2024〕2603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秀英区税务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