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税收宣传、涉税舆情工作;承担绩效管理、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普法、内部控制、税收执法督察、税收执法责任制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税政一股。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和进出口税收、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国际税收、反避税和外事管理等工作。
税政二股。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收入核算股。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
纳税服务股。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承担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等工作;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工作。
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等工作;组织落实信息化建设工作。
税收风险管理股。承办落实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税收风险管理分析识别、结果反馈等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税(费)数据的集中管理、分析应用等事项。
财务管理股。落实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制度;办理具体采购事项,承担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
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干部考核、离退休干部等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办理出国政审等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筹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税务文化、精神文明和统战工作;配合实施巡察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