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海南多林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690276651097055)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限期开具相关增值税发票。本局已采用多种方式均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涉税文书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6条规定,现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澄迈税二局 限改 [2024] 76号)予以公告(具体详见附件),你(单位)见本公告后可自行到我局领取纸质件。若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路36号
电话:0898-67631065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