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省局部署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在法治框架内推动税收法治建设,为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健全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我局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切实做到学通弄懂、深学笃用,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发展方向、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指导本局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2.加强税务人员学法用法。我局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并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运用“学习强国”、“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等平台拓宽干部学习覆盖面,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热情,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检验税务人员学法用法成果的重要标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遵纪守法。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严格依法征税。我局始终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禁征收“过头税费”,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2.落实退税减税缓税缓费。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我局迅速响应,有力有序推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地,确保“真金白银”直达企业。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发布。我局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等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审查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并及时公布,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
2.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对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次自查。经自查,我局未有自行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3.强化税收法治工作队伍保障。我局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同时,将取得法律资格证书人员配备在法制部门,参与行政复议、诉讼等重大案件,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治水水平。
4.建立法律专业顾问队伍。我局建立以单位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干部为主体,外聘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的法律专业顾问队伍,充分发挥该队伍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研究重大执法案件审理,共同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四) 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并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切实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2023年,我局凡涉及重点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和人事任免等事项,均由局党委、局务会等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形成会议纪要下发,确保决策科学民主。
2.加强合法性审查。我局在讨论、决定重大涉税事项之前,充分听取相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的意见建议和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指导处理经济合同、税收保全、行政诉讼等涉税疑难问题,加强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规范文书送达等执法程序的执行,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利的行使,没有因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情况。另外,对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确保“首违不罚”政策落实到位,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2.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我局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接收案件形式主要为省局转办案件、来访举报、电话举报、12366工单转办件、其他部门转办案件,抽调业务骨干对检举案件进行核查,强化追缴力度,有效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税收公平环境。
3.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明确我局的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严格按照公示清单内容进行公示。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采购了执法记录仪。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我局明确重大法制审核的执法标准和事项,未通过法制审核,不作出执法决定。通过落实“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我局税务执法公开性、规范性、公正性。
4.强化内控监督体系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我局从三个方面不断建设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一是以内控监督平台为依托,按月对未按规定认定增值税税种、本期税种登记中纳税人申报期限鉴定错误等指标进行自动监控,并按季度接收、核查、反馈省局下发的季度风险任务;二是梳理近年来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清单,要求内控主责部门开展常态化内控风险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确认存在执法过错的人员加强责任追究,规范税务人员执法行为。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我局重点针对系统故障类、办税秩序类、公共卫生类等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处置,有效地维护单位正常办税秩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突发性事件带来的危害。一是严格按照省局、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并在二十大期间成立信访应急处置专班,密切关注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做好信访维稳、敏感事件化解应对工作。二是定期对照《安全稳定工作风险隐患自查事项清单》,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舆情监控,提高涉税舆情的处置能力。三是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做好保密工作提醒,注重对微信等社交媒体使用中相关保密要求进行强调,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维护国家秘密、税务工作秘密安全。四是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纳税缴费服务投诉暨舆情分析联席会议工作方案》,将纳税缴费服务投诉和舆情应对季度分析固化为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问题治理的常态化、长效化,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我局设立专门税务行政复议机构,配备取得法律资格证书人员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并认真按照《行政复议法》,对纳税人的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做好审查、举证、答辩等工作。2023年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均依法依规办结。
2.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我局通过12366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12345热线、投诉举报电话、现场等多渠道接收纳税人的投诉举报,安排专人受理,及时处理纳税人反馈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纳税人,帮助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我局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相关要求,制定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通过澄迈税务凯时k66官网、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人事任免、税收相关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纳税人信用等级信息、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及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等内容。同时,通过12345平台、12366平台等受理纳税人缴费人投诉举报,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推动税务人员阳光执法,促进税收执法工作规范性。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推广多元化办税缴费。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短信等多种方式向纳税人缴费人推介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手机银行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缴费模块等多元办税缴费渠道,既减少了纳税人缴费人等待时间,也减少了前台人员业务办理量,实现征纳双减负。
2.提升“非接触式”办税成果。一是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即办注销、变更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等业务线上受理,让纳税人少跑马路、多跑网路,享受智能税务体验。二是加快电子税务局业务审核速度,指派专人对电子税务局业务进行受理和审核,纳税人当日线上申请的税费事项务必当日受理或反馈;对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业务申请需注明详细原因和联系电话,若发现同一纳税人同一事项二次申请仍不符合条件的,指派人员指导纳税人正确申请,给纳税人创造良好使用体验。
3.持续推进落实电子发票。为确保全电发票试点工作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及时、便利、正确使用电子发票,澄迈局从制度先行、培训到位、宣传同步、服务前移、流程规范等五个方面全面推进全电发票试点工作和电子专票工作。
4.推行增量房微信申报缴税。通过“互联网 技术”方式,实现与房管、住建等政府部门的数据共享,纳税人只需通过“澄迈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网上缴税”功能,便可自助完成增量房交易信息采集和资料上传的操作,实现增量房交易全程网上办。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澄迈县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充分发挥本单位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部署依法治税工作,切实推进澄迈税务法治建设。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税收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离自贸港建设法治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例如部分税务人员法治观念还不够强、少数人员缺乏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原有的税收法治管理模式与自贸港建设的高新业态要求存在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税收法治原则,将依法治税要求贯穿于各项税收工作:一是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二是进一步推行“三项制度”,加强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提高依法治税能力;三是继续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四是进一步增强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更大程度地满足广大纳税人的涉税需求,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五是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落实“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要求,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要求,持续优化税收执法环境,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