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立勇等21户自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你(单位)见此公告后立即前往国家税务总局临高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临高县税务局临城税务分局2019、2020、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未准期申报文书送达公告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799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00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01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02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03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04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05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06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07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08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09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10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11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12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13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14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15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16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17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18号
临高税临城局限改〔2023〕819号
国家税务总局临高县税务局临城税务分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