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负责拟订本单位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涉税舆情工作;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公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负责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法制股。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普法和内控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税(费)法律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监督和上级监督;参与实施“一案双查”工作。
税政一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和进出口税收、国际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负责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开展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和进出口税收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负责外事管理。
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等、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开展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开展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检查工作;参与涉及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股。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负责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会统核算、缴库退库、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会计监督。
纳税服务股。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办税服务厅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接受、转交、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征收管理股。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和验收工作;承担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
税收风险管理股。负责上级税务机关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负责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查反馈等工作;承担税(费)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考核本单位风险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股。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决算执行和公开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负责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管理。
人事教育股。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教育培训、干部考核、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
机关党委。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统筹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统战工作;协调机关工坐、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机关群团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