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在省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税收法制建设,为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贡献了税务力量。现将本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税收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列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下发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共组织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58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2次,支部上党课9次;二是打造学习矩阵。通过“线上 线下”、“集学 自学”方式,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召开组织生活会、举办党务工作培训班、讲党课等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2023年我局荣获“全省依法治理创建先进单位”称号;“2023年白沙县优秀团支部”称号;3名同志在海南省税务局纳服条线大比武中取得三等奖;1名同志获得海南省第二届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络员技能大赛团体三等奖;1名同志获得“2023年白沙县‘红凳子’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理论宣讲决赛”二等奖。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更好发挥税收作用
(一)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我局紧密围绕省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组织收入目标,密切跟踪经济形势,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助力企业纾困解难。2023年共组织税收收入13160万元、社保费和非税收入74856万元。
(二)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根据省局工作要求,我局调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要求。优化税费优惠落实工作体制机制,构建税务、人行、财政紧密协作、共同发力的良好工作局面。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累计12055万元。严格落实“快退税款、狠打骗退、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日报、周报、重点信息、经验交流等材料上报,并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做好应对措施,获得省局领导肯定性批示3次、县领导肯定性批示4次。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相关规定,依据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进行审批,对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不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2023年我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二是完善监管机制,推进“双打办”工作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配合县政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三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严格按照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落实落细,从源头减轻纳税人负担,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四是完善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并建立首问责任制台账,收集税费服务诉求32条。
三、建设依法行政制度,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严格落实总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要求,开展自查工作,目前无违规制定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网站等方式将上级部门新出台的可公开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开,以便群众随时查阅、咨询,多层次多渠道地整理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反馈,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性。根据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在全局范围进行梳理排查,经查,我局未制定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
四、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稳步推进依法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及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确定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切实做到了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且对经党委会议讨论做出的决议,做好会议纪要并存档。二是我局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对重要合同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依法治税的作用,有利于日常税收工作开展。
五、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托金税三期系统的“税收法制”相关模块,对违法事实、违法依据等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并根据系统“拟处罚金额测算”模块测定的处罚金额上限、下限,按规定进行处罚,在2023年度做出的处罚中,处罚金额上限、下限一致,严格按照系统测定的金额进行处罚,在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方面不存在滥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情况。
(二)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一是建立微信“三项制度”联络工作群,定期监控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待公示数据,及时提醒相关部门处理避免逾期。2023年,我局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中,公示信息共计23477条。二是建立管理执法记录仪台账,规范登记执法记录仪的领用和归还记录,督促执法人员在开展6项执法活动前,务必领取执法记录设备,履行好领用登记手续,对执法过程实时记录。根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2023年,我局不存在重大执法事项。
(三)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根据海南省税务局人事处要求,一是组织新招录6名公务员通过学习兴税平台完成日常学习任务,并督促其自觉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税收基础知识》及有关《考试大纲》等执法资格考试指定教材;二是督促新招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学习和考试,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六、健全争议化解机制,维护公平市场环境
(一)妥善运用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积极与县信访局信息互通,专人跟进12366、12345工单转办、处理、反馈,达到随时监控处置涉税舆情的效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及合理诉求得到保障,助力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优化。同时,办税服务厅严格落实好领导值班制,安排专人实时关注办税服务厅内动态,做好日常巡查管理,有效调配办税资源,保障便捷高效办税,实现全年“好差评”好评率100%和纳税服务“零投诉”。今年来,窗口平均等候时间为1.7分钟,平均办理时间为3.2分钟,窗口平均等候时间和平均办理时间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畅通纳税人维权渠道。我局设置专岗处理投诉,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通过意见箱、局长信箱、纳税人来电、现场受理等方式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积极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新组合式税费优惠执行期间,切实做好投诉处理等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确保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在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应诉方面,我局始终把法律看作是开展税收工作的依据和评判税务工作的核心标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认真开展执法督察。成立我局督察工作团队及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抽查工作审核团队,对推送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风险任务定期进行抽查复核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6条任务抽查工作,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抽查27次。此外健全监督举报方式,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在“白沙税务”微信公众号开通监督举报功能,全覆盖、常态化公开监督举报方式。通过“税企互动平台”推送“码上监督”宣传1845户次,在各办公场所、办税大厅醒目位置张贴“码上监督”宣传海报、放置易拉宝,在办税大厅服务窗口设立“码上监督”二维码扫描桌牌等,通过“码上监督”,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打通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公众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相关事宜,同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备的知识素养。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权责清单公开,完善税收执法公开内容,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我局多措并举推动智慧税务落实,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提升办税缴费体验。从“在培训辅导上下足力、在平台推广上抓关键、在聚焦精准辅导上持发力”三方面努力,积极推广征纳互动平台、“码上办”等系统,有效提高征纳互动平台系统推广率及使用率。积极向纳税人宣传介绍数电发票的便捷优势,引导纳税人核定数电发票,并线上线下辅导纳税人开具数电发票,及时收集数电发票推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派出人员参与省局组织的可视化答疑,帮助纳税人解决开票过程中的“疑难杂症”,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增加了纳税人对数电票的接受度。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点问题,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工作,为依法治税工作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全面推进法制建设,提高基层税务人员法律素养,目前我局干部职工应参加“法宣在线”平台学习人数为99人,实际参加学习人数为99人,在线测试通过率为100%。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锚定纳税人满意度、组织绩效、税收服务自贸港建设等重点难点工作,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努力提高税收干部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落实省局关于建设“枫桥式”税务分局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基层税收治理现代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律专业人才作用,创新法治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