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综合文秘、税收宣传、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涉税舆情、机要保密、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察督办等日常性综合事务,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考核,后勤保障和服务等工作。
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普法、内部控制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税(费)法律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等工作。
税政一股。承担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进出口税收、非居民所得居民境外所得的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等工作。
税政二股。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拟定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相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等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管理,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股。研究拟订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本单位税收经济分析等工作。
纳税服务股。组织开展本单位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和办税服务等工作。
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 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等工作。
税收风险管理股。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下发的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单位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
财务管理股。贯彻落实本单位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和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教育培训、干部考核、离退休干部、数字人事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本单位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统筹和落实本单位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政策方针,配合实施巡察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